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树立赣州阳明公证处的良好外部形象,把阳明公证处建设成为一流的公证文明服务窗口,本处全体人员向社会公众郑重承诺:

(1)公证执业服务社会,发挥公证证明、沟通、监督服务职能作用,为公证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2)依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办理公证事项。遵守法律,坚守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公证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

(3)热情接待当事人,免费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4)工作中对待当事人做到态度和蔼、语言规范、热情接待、有问必答、有难必帮;

(5)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根据当事人的需要提供上门服务和现场公证;

(6)实行公证预约办理制,对节假日急需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可预约登记办理;

(7)对内容真实、合法,材料齐全的公众申请,保证当事人在受理之日起三到五个工作日内领取公证书;复杂的公证事项在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领取公证书;

(8)对七旬以上老人、残疾人员、军人以及法律援助对象等,实行优先服务。

(9)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理,依法出证,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力;

本处的主要职责: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充分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监督、公正的法律职能,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2、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3、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如公证合同、收养、遗嘱等法律行为,公证学历、出生、亲属关系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办理保全证据和提存公证等;

 4、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除办理公证事务外,公证法律服务的内容还包括:解答法律咨询, 代写法律文书,代当事人保管遗嘱、文件和其他贵重物品,清点、封存遗产,调解公证项的纠纷,代办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手续等;

 5、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如对招标、投标、拍卖、面向社会的各类有奖活动、社会性评选活动、社会性竞赛活动、商品的抽样检测、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等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6、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7、 通过公证活动,保证国家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实施 ,制止不法行为 ,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治;

 8、维护正常的民事、经济流转秩序,引导公民、法人进行民事经济活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定。

本处服务内容及对象:

 一、服务内容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 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副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二、服务对象:

 公证服务对象是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诉监督电话:

赣州市阳明公证处主任:廖青 0797-8113722

赣州市章贡区司法局投诉监督电话:0797-8199278

 

赣州市阳明公证处